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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世系研究中的“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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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献 发表于 2016-9-7 17: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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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袁文献 于 2016-9-7 17:51 编辑

家谱世系研究中的“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

    一、有关“三十年一代”规律
   
    我国古代人民早就对“三十一世”有了基本的认识,甲骨文“世”字就是由三十转化而成,可见我国人民对人类自身生育繁衍的一些基本现象有了基本的了解。可见我国社会学、人口学等科研工作者经过对我国众多姓氏家族的长期生育繁衍情况进行深入统计研究分析之后,验证了“三十一世”这一基本结论,即我国各族氏繁衍一代人的速度大约为三十年。由此揭示了“三十年一代人”统计规律。因此,三十年则可认为是我国家族繁衍一代人的理论值。
   
    这一结论内容也被《辞海》所收录。

    随后,这一成果也被广泛应用于家谱编修,世系研究之中。

    二、正确认识三十年一代规律
   
    由于“三十年一代人”规律属于统计性规律,具有统计性、指向性等特性。

    1、具有统计性特性

    “三十年一代人”规律是根据我国各族氏具体的生育情况,经大量的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而得到,因此,这一规律就具有明显的“统计性”。也就是说,这“三十年一代人”是统计性的结果。所以,实际的家族繁衍一代人的时间并不是绝对等于三十年这一理论值,而是“接近于”三十年。这个“接近于”三十年一代人,实际上是对一个家族长、中、幼等各分支生育一代人时间的“兼高扯矮”和平均处理的结果。

    比如,900年内,一个家族长支延续了33代,中支延续了29代,而幼支延续了28代,统计的结果是(32+29+28)÷3=29.67,即这个家族繁衍一代的时间为29.67年,接近于一代人30年。实际上其中长支900年内繁衍了32代人,代均年龄为28.13年。而幼支的代均年龄则为900÷28=32.14,即32.14年。因此,说这家族繁衍一代人的时间约为三十年。这“约为三十年一代人”就是经统计而得到的结论。但对于这一家族具体的分支而言则不同,因为长支和幼支在900年间繁衍的代数则32-28=4,即相差了4代人。

    2、具有指向性特性

    “三十年一代人”规律正由于是统计规律,因而还具有指向性的特性。即具体的家族分支围绕30年的理论值具有正偏离和负偏离的现象。

    仍以上述家族为例,其中的中支900年内繁衍了29代,代均年龄为29.67年,小于理论值30年,则可认为是中支属于接近性的负偏离30理论值。长支900年内繁衍了33代,代均年龄为28.13年,更小于理论值30年,则可认为长支是一般性的负偏离30理论值。而幼支900年内延续了28代,代均年龄为32.14年,则可认为幼支是一般性的正偏离了30理论值。
   
    三、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的应用
  

    1、长世系的正确性理论分析
  
    在明确了长世系前后节点人物的出生年前提情况下,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可用于家族长世系的理论研究。

    比如按照夏商周年表确定了伯夷的出生年在公元前2150年,采用吕尚公元前1128出生的数据,就可以理论上判断伯夷-吕尚间的世系最有可能的代数:
      
    ( 2150-1128)÷30=34

    即伯夷-吕尚世系最有可能的是34代人。由此,现存家谱中一些记载伯夷-吕尚为30、40代等等的数据从理论上分析就是偏差过大而不准确的。

    2、短世系的正确性理论分析
   
    在明确了短世系前后节点人物的出生年前提情况下,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可用于短世系的正确性理论分析。

    如据宗亲上传的川滇黔部分吕氏族谱世系中的:

    48世温公--49世镇公--50世宁公--51世信公---52世江公--53世学公--54世圣公--55世菽公--56世良公--57世福公---58世顼公--59世韬公--60世萝奇

    已知吕温出生于公元771年,梦奇出生于公元887年,吕温-梦奇之间,计887-771=116年,按30年一代,仅能有4代人,而此世系有12代人,多了8代人。

    对比其他家谱,发现其中多出了50世宁公--51世信公---52世江公--53世学公--54世圣公--55世菽公--56世良公--57世福公。由此,检查出了此谱世系上存在的问题。

    3、短世系比较的正确性理论分析

    在明确了短世系前后节点人物的出生年前提情况下,可应用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进行世系比较的正确性理论分析。

    如对先秦四大吕氏分支流世之一祁公世系的分析,从各家谱中摘录两段不同的祁公世系:

    宣公积-祁—光大—敏—不伐

    宣公积-庆-(绪)-祁-(岔)-光大—敏—不伐

    根据康公出生年公元前455年,推定其父宣公积的出生约在公元前485年;不伐出生年约为公元前357年(取《10代吕祁世系准确性综合分析及不伐不韦关系辩》一文数据)

    前一段世系中,宣公积-不伐间计485-357=128年,有4代人,代均年龄为32年,属一般性正偏离理论值;后一段世系中128年间有7代人,代均年龄为18.28年,属严重性负偏离理论值,因此,理论上判断,下面的一段世系就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理论分析,宣公积-不伐间的世系,最可能的代数为:

    128÷30=4

    即理论上验证了宣公积-不伐间的最有可能的是4代人。由此说明了前面一段世系是正确的。

    四、有关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的错误应用
    由于一些宗亲对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的本质认识上模糊,因而将三十年一代统计规律错误应用扩大到具体个人,提出了“某人世次”的计算公式:

    “某人世次=(1134+某人生年+30)÷30”

    这个公式给广大宗亲带来了认识上的极大困惑。因为任何家族的世系中,均不可能存在严格的 30年生儿子的世系。因此,这个个人世次的计算公式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应用上都是错误的。

    如上属家族在900年间,长支繁衍了32代,幼支繁衍了28代,两支相差了4代人。长支最后一人和幼支最后一人均为同一时期人,按此计算公式,长支最后一人和幼支最后一人就均为同一世次的人了,实际上长支最后一人和幼支最后一人的世次是整整相差了四辈的!由此可见这个公式是多么的谬误。(转自weinan88的凤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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