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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 湖广布政使司——明朝赫赫有名的“两京十三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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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大为 发表于 2018-1-8 14: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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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的湖广行省的的确确与两广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南宋年间,湖北湖南一带叫做荆湖北路和荆湖南路,等到蒙元大军攻灭南宋,在南宋故地上建立了三个庞大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这是我国行政区划史上第一次相对固定地出现“省”这个区划概念。而南宋故地的三大行省之一就是“湖广行省”。当时的湖广行省幅员辽阔,包括现今的湖北长江以南的部分、湖南全境、广西全境、贵州东部、广东雷州半岛以及海南省全境。因为有“湖”(湖南湖北)、有“广”(广西和部分广东),因此上这个巨大的行中书省才被定名为湖广行省。
     到了朱元璋统一全国之后,由于边境少数民族反明起义猛烈,因此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一纸诏书将广西单独划分为“广西布政使司”,成为一个独立的行省,将雷州半岛以及广西门户钦州、廉州划归广东,而剩下的湖南湖北地区,则命名为“湖广布政使司”,成为了一个没有“广”的湖广行省。
     到了清朝统治时期,湖广省遇到了与江南省同样的问题,因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面临着被拆分的命运。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将湖广右布政使司和偏沅巡抚(这个巡抚设立于明朝万历时期,主管湖广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宜)移驻长沙,湖广省正式南北分治;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七月,将驻长沙的湖广右布政使改称湖南布政使司;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正式将偏沅巡抚更名为湖南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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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袁大为 发表于 2018-1-8 15: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广,作为地名,在明清时代及其以后指两湖(湖北、湖南)。历史如下:元代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湖广行省、湖广省),辖湖南、湖北、广西、海南、贵州大部、四川一部以及广东雷州半岛。明代和清代后只辖湖北、湖南,但仍沿用了湖广这一称呼,今之谓“湖广”,特指两湖。明朝时期一级行政区湖广承宣布政使司的简称;清朝湖广总督简称。
     元朝至元十一年(1274年)置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因拟取鄂州而别称鄂州行省。十四年(1277年),并鄂州行省入潭州行省,治所长沙。十八年(1281年),迁省治到鄂州,治所武昌(今武汉武昌)。在当时曾被称为鄂州行省,潭州行省,湖广行省。
湖广行中书省为全国的10个行中书省之一,辖境包括今长江以南、湖南大部、湖北部分,广西、海南全省及 贵州大部、广东雷州半岛,下辖武昌、岳州、常德、澧州、辰州、沅州、兴国等30路。今湖北、湖南西部、陕西南部地区属于四川行省管辖。[1]
      明朝设湖广承宣布政使司,也简称“湖广、“湖广行省”、“湖广省”,辖湖北、湖南和河南小部分。清朝设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
民间简称“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治所武昌(今武汉武昌),为明朝15个“布政使司”(即“承宣布政使司”,即当时的2京13省)之一,辖地为今湖北、湖南全境,下辖16个府。(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辰州府、德安府、岳州府、荆州府、襄阳府、宝庆府、郧阳府、长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黎平府 )。[2]
     来历:明代分长江以北、大别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行省南部并入“湖广”,长江不再成为行政区划的界限;明初,两广与江西、湖南分开。由于广西壮、黎、瑶三个民族反明起义猛烈,明朝皇帝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广西门户钦、廉州划归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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