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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司徒袁安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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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量 发表于 2006-4-8 2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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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安碑》,全称《汉司徒袁安碑》,东汉永元四年(92年)刻立,原出土地不详。明代万历年间出土于河南省偃师县。碑上下皆残,残高139厘米 宽73厘米 厚21厘米,10行,行15字,每行各缺一字。碑中有穿,碑文为小篆体,计十行139字。碑文中所记司徒公袁安其人其事,与《后汉书 袁安传》所载基本相同。字为篆书,原石藏河南省博物馆 拓本日本京都大学馆藏。被人移置河南偃师县西南辛村东牛王庙用作供案。因字在下面,无人知为碑刻。1929年初,庙改为辛村小学。次年夏,一小孩仰卧石案下乘凉,发现石上刻有字迹,村人任继斌遂以拓本行世。至此,人们才知道《袁安碑》。1934年移置偃师县教育局,其后辗转迁徙,下落不明,1961年又发现后移至河南省博物馆。 中国碑刻始于东汉,但留至今日者汉碑为数极少,《袁安碑》为近世所出篆书碑石最完整者,字字锋颖如新,界格完好可见。它继承秦篆而有所发展,字体结构通婉流畅,圆劲遒美,笔画较《泰山刻石》细瘦。加之刻工精细均匀,后世对其评价甚高。

释文:司徒公,汝南女阳袁安,召公,授易孟氏学。永平三年二月庚午以孝廉除郎中。四年十一月庚午除给事谒者。五年正月乙*迁东海阴平长。十年二月辛巳迁东平任城令。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守。十七年八月庚申徵拜河南尹。建初八年六月丙申拜太仆。元和三年五月丙子拜司空。四年六月己卯拜司徒。孝和皇帝加元服,诏公为宾。永元四年三月癸丑毙,闰月庚午葬。

上列袁安碑据马叔平先生考证:“碑中所叙事绩,与后汉书明帝、章帝、和帝纪及本传多合。除郎中给事谒者见后汉纪,惟纪作郎谒者耳,和帝加元服为永元三年正月甲子事,诏安为宾。见东观汉记楚王英谋反。明帝纪系之永平十三年十一月。传称明年,三府举安能理剧拜楚郡太守。岁余徵为河南尹,后汉纪云,永平十三年十二月楚王英谋反。十四年夏四月故,楚王英自杀。于是有司举能治剧者,以袁安为楚郡太守,顷之,徵入为河南尹。碑称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太守。十七年八月庚申徵拜河南尹,此二职迁拜年月与袁纪范书不合。碑又云,建初八年六月丙申拜太仆,则与后汉纪所云为河南尹十年之说正合。是职楚郡太守及河南尹之岁当以碑为正也。召公传作邵公,亦当以碑为正。汝南女阳,又见西岳华庙碑。按汉书地理志汝南郡作汝,女阳女阴并作女,阚骃云,本汝水别流,其后枯竭。号曰死汝水。故其字无水。续汉书郡国志则皆作汝。疑县名之字。当本作女,续汉志误也。今传世封泥。有汝南太守章,汝南尉印,女阳左尉。铜器中又有女阴侯鼎,凡郡名皆作汝,县名皆作女,是其证也。

江西乐平清溪溪卧雪堂雨耕斋为善按:据马叔平先生考证,袁安、传作邵公,应以碑文“召公”为正。拜楚郡太守与拜河南尹之年月亦应以碑为准。汝南、女阳,据阚骃云,本汝水别流,其后枯竭。号曰死汝水。故其字无水。续汉书郡国志则皆作汝。疑县名之字。当本作女,续汉志误也。凡郡名皆作汝,县名皆作女,由此可见,谱牒碑文可补史传不足之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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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保险 发表于 2013-9-3 20: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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