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之间袁氏的政治沉浮与籍贯更迭

2016-11-06 陈勇 袁氏家谱文化


汉唐之间袁氏的政治沉浮与籍贯更迭

——谱牒与中古史研究的一个例证


摘 要:

汉唐之间,汝南汝阳袁氏经历了两次重大的籍贯更迭:一次是由陈国扶乐变为汝南汝阳;另一次是由汝南汝阳变为陈郡阳夏。东汉一朝,汝南汝阳袁氏四代在政治上持续发展,并超越陈国扶乐袁氏,成为首屈一指的世家大族。汉末袁曹相争,袁绍、袁术兄弟落败,汝南汝阳袁氏迅速沉沦。与此同时, 陈郡阳夏袁氏则与新皇权建立起特殊的关系。

魏晋南朝频繁易代,他们的政治地位得以蝉联,并最终压倒汝南汝阳袁氏,成为袁氏的正宗所在。 南朝后期与王、谢、萧三家并列侨姓之首的袁氏,正是陈郡阳夏的一支。 此例说明 :中古士族身份的变化,也会反映在谱牒之中,甚至造成他们籍贯的移动。


关键词:

汝南汝阳袁氏;陈郡阳夏袁氏;政治沉浮;籍贯更迭

唐人柳芳论东晋南朝士族门第,有“过江则为‘侨姓’, 王、谢、袁、萧为大”之说 (《儒学中 柳冲传》) ,人所习知。四姓中“王”指琅邪临沂王氏 ,“谢”指陈国阳夏谢氏,“萧” 指南兰陵兰陵萧氏, 也无须多言。但袁氏过江之前,已分为陈郡阳夏、汝南汝阳两支,与王、谢、萧三家并列侨姓之首的袁氏 ,究竟指其中哪一支呢 文献所载袁氏世系显示,汉唐之间的汝南汝阳袁氏,经历了两次重大的籍贯更迭:一次是由陈国扶乐变为汝南汝阳,一次是由汝南汝阳变为陈郡阳夏。汉末首屈一指的世家大族,其郡望竟然是变化不定的,对于这种非同寻常的现象,我们又该如何解释!

士族门第的高下取决于他们政治地位的升降,唐长孺先生对此已有论述(《士族的形成和升降》P5363)。本文则意在说明:士族身份的变化也会反映在谱牒之中,甚至造成他们籍贯的移动。汝南汝阳袁氏与陈郡阳夏袁氏的际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一、唐宋文献中有关袁氏世系的记载

《元和姓纂》卷四“袁”氏条,是现存唐代文献中关于袁氏世系唯一完整的记载,为了便于同相关文献加以比照,本文截取其中自汉成武令袁良至梁司空袁昂的世系,并以袁良为第一世,袁昂为第十二世,列表示意如下:

一世:良。

二世:昌,良子。璋,良子。

三世:安,昌子。滂, 璋子,司徒。

四世:京,安子。敞,安子。涣,滂子。

五世:汤,京子。侃,涣子。

六世:逢,汤子。隗,汤子。

七世:不详。

八世:质,侃曾孙。

九世:宏,涣六代孙。豹,质子。

十世:洵,豹子。濯:豹子。淑,豹子。

十一世:棨,濯子。觊,洵子。翻,宏孙。

十二世:昂,觊子。

宋人著作多沿袭林宝旧说,如《新唐书》卷七四下《宰相世系表四下》“袁”氏条所列袁氏世系:

一世:良。

二世:昌,良子, 成武令。璋,良子。

三世:安,昌子, 汉司徒。滂,璋子。

四世:赏,安子。京,安子。敞,安子。涣,滂子,魏御史大夫。

五世:彭,京子。汤,京子。侃,涣子。寓 ,涣子。奥,涣子。准,涣子,晋给事中。

六世:成,汤子, 晋左中郎。逢 ,汤子。隗 ,汤子。冲,准子,晋光禄勋。

七世:绍,成子。耽,冲子,晋历阳太守。

八世:熙,绍子。质,耽子,晋东阳太守。

九世:湛,质子。豹,质子,晋丹杨尹。

十世:洵,豹子, 宋吴郡太守。淑,豹子。

十一世: 顗,洵子,宋雍州都督。觊,洵子。

十二世 :戬,觊子。昂,觊子。

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所述袁氏世系为:

一世:良。

二世:昌,良子,成武令。璋,良子。

三世:安,昌子,汉司徒。滂,璋子,汉司徒。

四世:赏,安子。京,安子,蜀郡太守。敞,安子。涣,滂子,魏御史大夫。

五世:彭,京子。汤,京子,太尉。罕(侃),涣子。遇,涣子。奥,涣子。准,涣子,晋给事中。

六世:成,汤子。左中郎。逢,汤子。隗,汤子。冲,准子,光禄卿。

七世:绍,成子。耽,冲子,历阳太守。

八世:熙,绍中子。质,耽子,东阳太守。

九世:湛,质子。豹,质子,丹阳尹。

十世:洵,豹子。淑,豹子,宋吴郡太守。

十一世:植,淳子。顗,淑子 ,宋雍州都督。觊,淑子 。

十二世 :戬,觊子。昂,觊子,梁司空。

汪藻《世说新语 叙录人名谱》“陈郡阳夏袁氏谱”(以下简称《世说叙录袁氏谱》),在现存宋代文献中记录袁氏世系最为翔实:

一世:良,汉平帝时太子舍人、成武令。

二世:昌,良子。璋,良子。

三世:安,昌子,汉司徒。滂,璋子,汉司徒。

四世:赏,安子,尚书郎。京(一作“景”), 安子,侍中、蜀郡太守。敞,安子,汉司空。涣,滂子,魏御史大夫。霸,涣从弟,魏大司农。徽,霸弟, 司徒辟,不就。敏,徽弟,河堤谒者。

五世:彭,京子,汉南阳太守、光禄勋、议郎、尚书。汤,京子,汉太尉、司徒、安国亭侯。盱,敞子,光禄勋。侃,涣子,魏黄门、选部郎,尚书。寓,涣子,未官而卒。奥,涣子,光禄勋。准,涣子,晋泰始中,为给事中。亮,霸子,河南尹、尚书。

六世:贺,彭子,彭城相。平,汤子,早卒。成,汤子,左中郎。逢,汤子,汉司空、执金吾, 嗣侯。隗,汤子,汉献帝太傅。冲,准子,光禄勋。

七世:闳,贺子,一字奉高,不仕。忠,贺子,沛相。弘,贺子,不应。绍,逢孽子, 出后成,汉冀州牧,兼督冀、青、幽、并四州,太尉、大将军。基,逢子,太仆。术,逢子,汉左将军、徐州刺史。耽,冲子,晋历阳太守。瓌,侃孙,晋国子祭酒。猷,侃孙,侍中、卫尉卿。

八世:秘,忠子,郡门下议生。谭,绍子,继伯父,青州刺史。熙,绍子,幽州刺史。尚,绍子,嗣冀州牧、大将军。曜,术子,吴郎中令。质,耽子, 琅邪内史、东阳太守。乔,瓌子,龙骧将军,湘西伯。勖,猷子,临汝令。

九世:湛,质子,尚书右仆射。豹 ,质子,丹杨尹、太尉长史。方平,乔子,大司马掾,琅邪太守。宏,勖子,晋东阳太守,时号袁开美。

十世:淳,湛子。洵,豹子,宋吴郡太守。濯,豹子,扬州秀才,早卒。淑 ,豹子,宋太子左卫率。山松,方平子,晋吴郡太守。超子,宏子。成子,宏子。明子,宏子,临贺太守。

十一世:植,淳子。顗,洵子,宋安北将军、尚书左仆射 。觊,洵子。粲,濯子,宋尚书令,开府仪同三司,司徒。景儁,宏孙,宋淮南太守。

十二世 :戬,觊子,黄门侍郎,伏诛。昂,觊子,梁司空。彖,觊子,小字史公,齐侍中。最,粲子,年十七,为齐高帝所杀。廓之,宏曾孙,齐殿中郎、太子洗马。峻,涣八世孙,梁散骑侍郎,直文德学士。

别族:洛之,宋义熙初,拜侍中,祖王孙,司徒从事, 父纶,临汝令。悦之,骠骑咨议,为孝武帝所

杀,父朗,给事中。

从上述记载中我们得到两点印象:第一、袁安、袁滂同为陈国扶乐袁良之孙,

袁安及汝南汝阳袁氏,又是附丽于陈郡阳夏袁氏的。第二、陈郡阳夏袁氏仕宦的阵容,自袁熙、袁质的一代即其第八代起,发生显著变化,此前袁安、袁滂两支均为三公之家,在政治上齐头并进:此后袁安一支骤然断绝,袁滂一支则独擅其美了。王伊同先生的相关研究,反映了当今学界的共识 (附论《五朝谱学》、《高门权门世系婚姻表》(二一)“陈郡阳夏袁氏”) 。然而,上述印象又很成问题,因现存唐宋文献所载袁氏世系,其内容多有不实。


二、“四世五公”与汝南汝阳袁氏自立门户

《隶释》卷六《国三老袁良碑》追溯袁良的先世,脱字较多。不过,其中袁生至袁良九代的传承,还是清晰可辨的。碑文称袁生一支为陈国扶乐旧族,但对袁生与其先世的关系,以及袁滂与袁安的关系,却未作任何交代。因此,上引诸家所记与袁滂同祖的袁安,其本籍究竟是陈国扶乐还是汝南汝阳,仍有待进一步辨别。

唐宋史家所记袁氏世系,存在明显舛讹,后人对此已提出质疑,如《世说叙录袁氏谱》原注云:“《唐宰相表》、《元和姓纂》皆以安、滂为一世,然安五世孙熙、尚,汉末人,滂五世孙瓌、乔,东晋人,若共为一世,相去不应如是之远。及得袁宏《汉纪》,乃云滂,闳孙也,滂反与熙、尚之孙同列,合差六世,又若可疑,未知孰是。”袁氏行辈的混乱,最早出现在袁安、袁滂的一代。诸家记载都说袁安、袁滂是袁良之孙,东汉时均为三公。但袁安拜司空在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 袁滂拜司徒在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 ,二袁为从父兄弟,两项任命却相去“如是之远”,也令人困惑。

《金石录》卷一四《跋尾》“汉国三老袁君碑”条:“以此碑及《后汉书》考之,《姓纂》与《唐表》殊为疎谬。《袁安列传》云:安祖父良,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建武中,至成武令。今据此碑,良以永建六年卒,相距盖百余年,以此知非一人无疑。又安以永平四年薨,良之卒乃在其后三十九年,以此知非安之祖亦无疑也。盖安汝南汝阳人,滂乃陈郡扶乐人,其乡里族系亦自不同, 而安与滂相去岁月甚远,不得为从父兄弟明矣。岂二人之祖其名偶同,遂尔差谬邪! ……《安列传》称祖良,为成武令,而唐史谓昌为此官者,疑唐史之误也。又郦道元《水经注》扶沟城北有《袁梁碑》云:梁,陈国扶乐人,事与碑合。唯《水经》误以‘良’为‘梁’尔。袁氏自汉以来,世为著姓,安与滂皆一时显人,而诸书于其族系错谬如此,以此知典籍所载,其失可胜道哉。”袁安、袁滂之祖是否“其名偶同”,还需要更多的佐证,但“安与滂相去岁月甚远,不得为从父兄弟明矣”,唐宋史家误将袁安、袁滂两系合为一支, 造成袁氏乡里族系的错谬,却是证据确凿、可以定谳的。

陈国扶乐袁良三子:长子博平令光、次子尚书郎腾、少子谒者璋,《国三老袁良碑》所言甚明。《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条,谓大扶城东北“悉诸袁旧墓,碑字倾低,羊虎碎折。惟司徒滂、蜀郡太守腾、博平令光,碑字所存惟此,自余殆不可寻”。袁滂、袁光、袁腾碑并见于袁氏旧茔,说明袁滂与袁光、袁腾、袁璋乃至袁良,都属于陈国扶乐袁氏的族系。至于唐宋文献记作袁安之父的袁昌,未见录入袁良碑文,显然不是袁良之子、袁璋之兄,其与陈国扶乐袁氏血缘的关系,大概也难以成立。

《元和姓纂》“袁”氏条“汝南”一支谓“安后又居汝南”,认定袁氏此系迁至汝南始于袁安。《汉司徒袁安碑》称安为“汝南女阳”即汝南汝阳人。考诸袁墓碑所立时间, 袁良碑在和帝永元十一年(公元100年)前后 ,袁安 、袁敞碑大约在安帝元初四年(公元117年)。袁良、袁安碑注明二人的郡望, 分别为“陈国扶乐”与“汝南女(汝)阳” ,可见袁安一支的籍贯由陈国扶乐改为汝南汝阳,不会晚于东汉和、安之际。

《风俗通义》卷二《正失》“彭城相袁元服”条应劭按:“元服名贺,汝南人也。祖父名原(引者按:即袁京),为侍中。……原父安为司徒。”同书卷三《愆礼》则有“汝南袁隗”及“汝南袁夏甫(袁闳)”事迹,为现存文献中有关汝南袁氏籍贯最早的记载。应劭是东汉末人, 又与袁安同郡。《风俗通义》另有《姓氏》一篇, 应氏为当时谱学名家无疑。而在此人笔下,袁安及其后裔隶籍汝南,与陈国并无瓜葛。

《水经注》卷二二“潧水”条:“沙水又东南径大扶城西, 城即扶乡故县也。城北二里有《袁梁碑》,云梁,陈扶乐人。”赵明诚谓其“事与碑合”,“惟《水经》误以‘良’为‘梁’ 尔” (跋尾“汉国三老袁君碑”条)。赵一清又说:“袁君名良, 碑字作梁, 无可疑者。郦注作梁。良、梁音同互用,《左传》季梁,《涢水注》作季良,亦其类也。”笔者怀疑郦道元所见《袁梁碑》文,本来就是写作“袁梁”的,《水经注》不是以“良、梁音同互用”, 更不是“误以‘良’为‘梁’”。也就是说,袁安与袁滂的祖父并非一人,袁安的祖父是袁良, 袁滂的祖父则是袁梁。实际上,不论郦氏所见《袁梁碑》的“梁”字,是否为“良”字之讹,从《后汉书》袁良、《袁梁碑》袁梁或袁良时起,汝南汝阳袁氏与陈国扶乐袁氏,其籍贯、血缘就已互不牵涉、泾渭分明了。

《世说叙录袁氏谱》第三世的袁安、袁滂, 东汉时均为三公,已见上述,《金石录》说袁氏“自汉以来,世为著姓”,又说袁安、袁滂“皆一时显人”,本来都不错。但此说也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似乎在东汉政坛上,汝南汝阳袁氏与陈国扶乐袁氏的地位是旗鼓相当的。

细绎袁氏各支东汉一朝的政治履历:袁安,安子敞,孙汤,曾孙逢、隗相继出任三公, 时称“四世五公”, 应劭谓“中兴以来,最为名宰”, 就反映汉末舆论对袁安一支的高度评价。相形之下,陈国扶乐袁氏东汉时任三公者仅有袁滂一人,其与汝南汝阳袁氏的地位、声望,不可同日而语。

综上所述, 东汉一朝,经过袁安至袁逢四代政治上的持续经营,汝南汝阳袁氏超越陈国扶乐袁氏,成为当时首屈一指的世家大族。大约出于这样的背景,他们与传说中的袁氏故里脱离了关系。


三、“累朝佐命有功”与“王、谢、袁、萧为大”

汝南汝阳与陈郡扶乐(或阳夏)袁氏,东汉时各自发展,形成独立的支系。中古史家如三国谢承、西晋陈寿、东晋袁宏、袁山松、刘宋范晔和刘义庆,对袁氏各系的郡望都有严格区分,表明上述局面自东汉迄于南朝未见变化。当代研究者多从侨姓士族的门第入手, 解释王、谢、袁、萧并举为大的现象。周一良师说:南朝王、谢、袁、萧四姓之中,兰陵萧氏“只是由于齐梁皇室所出而升格” ,王、谢、袁三家“才是两晋甚至后汉以来典型的高门”。唐长孺先生则说:魏晋时门阀统治正在形成,一部分“新出门户”和“汉代高门如袁、杨诸族”,成为“统治阶级中的最高等级”。东晋以来“江南侨姓中最高级士族”的陈郡谢氏,其实是“晋代才上升到和琅琊王氏并列”。唐先生说:晋、宋之间的士庶区分已经凝固,此后除个别家族如兰陵萧氏,“由于两朝帝室和其他原因”而成为“第一流高门”外,很少有“上升的寒门”获得“公认的士族地位”(《南朝寒人的兴起》,P94)。又说:齐梁两朝皇室“并非高门” ,他们“出自寒微”而以刘宋外戚起家,刘宋时“挤入士族”。柳芳将“萧氏和王、谢、袁并列”

,恐怕是“以梁陈以后萧氏的地位为断”的。

“王、谢、袁、萧为大”的说法形成于何时!柳芳未作解释,但可以肯定不是“过江”之初 。兰陵萧氏齐、梁时跃居“第一流高门”,袁氏最晚在梁、陈时也跻身四姓之列。

《元和姓纂》“袁氏”条将该姓析为“陈郡阳夏县”、“汝南”、“彭城”、“乐陵东光县”、“京兆”、“华阴”、“河东”、“襄阳”八支,这样的划分以袁氏唐代仕宦的情况为准,自不待言。其中“陈郡阳夏县”一支记“袁氏自后汉魏晋至梁陈,正传世二十八人, 三公令仆一十七人” ,已将东汉时“四世五公”的汝南诸袁纳入其中,并将“陈郡阳夏县”与“汝南”两系合为一支。该条“汝南”一支又说:“至绍、术绝矣。” 提示汝南袁安族系的衰微是在袁绍、袁术的一代。上引魏晋南朝袁氏世系,其族人全部出自陈郡阳夏,汝南汝阳袁氏则未见一人,就是有力的证明。

陈郡阳夏袁氏汉魏之际的崛起,始于袁涣的一代。袁涣入曹操幕府, 以魏国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涣从弟霸入魏拜大司农。涣子侃拜尚书,侃弟奥拜光禄勋;霸子亮拜河南尹、尚书。魏晋易代, 奥弟准为给事中,准子冲拜光禄勋。冲子耽、侃孙瓌、猷随晋元帝渡江,耽拜历阳太守,瓌拜丹阳尹,猷拜武康太守;此后耽子质拜琅邪内史,瓌子乔拜龙骧将军, 猷子勖拜临汝令;乔子方平拜琅邪太守;勖子宏拜东阳太守;方平子山松拜吴郡太守;宏子明子拜临贺太守。刘宋建国 ,质子湛拜尚书右仆射;湛弟豹为丹杨尹、太尉长史;豹子洵为吴郡太守;洵弟淑为太子左卫率;洵子为安北将军、尚书左仆射;濯子粲为尚书令,开府仪同三司,司徒;宏孙景儁为淮南太守。从子(弟觊子)彖为齐侍中。子昂为梁司空。

魏晋南朝的四百余年间, 袁滂一系“累代有高名重位”,形成骄人的阀阅。《新唐书》卷二○一《袁朗传》:“朗远祖滂,为汉司徒。自滂至朗凡十二世,其间位司徒、司空者四世,淑、觊、察皆死宋难,昂著节齐、梁时。朗自以中外人物为海内冠,虽琅邪王氏踵为公卿,特以累朝佐命有功,鄙不为伍。”这段文字,为我们观察陈郡阳夏袁氏地位的变化提供了重要线索。袁氏此系“中外人物为海内冠”,正是其升至侨姓之首的关键所在。

《袁朗传》谓袁朗以上“位司徒、司空者四世”, 根据三公的任职情况表现家族地位的高低, 为当时社会上通行的标准。其中袁朗先人东汉魏晋南朝间任三公者, 计有汉司徒袁滂、宋司徒袁粲和梁司空袁昂。据祝总斌先生考证:西晋以后尚书台成为宰相机构 ,尚书台长官则相当于汉代三公,成为“国家宰相”, 联系上引《元和姓纂》袁氏“三公令仆一十七人”之语

,可知刘宋时袁湛为尚书右仆射,袁觊为尚书左仆射;袁粲为尚书令,同样被唐宋史家视为宰相而记入谱牒。

东晋门阀政治的大环境下,士族通过相互联姻结成同盟,各个利益集团进一步得到巩固。南朝皇权复兴,造成士族政治地位的变动,各家强调婚宦以维系自身的地位。按照唐长孺先生的说法:士族构筑出身门第的“深沟高垒”意在防范寒门的上升,婚姻已成为门第高卑的一项重要标准。《梁书》卷二一《王峻传》载王峻答梁武帝弟始兴王语,谓“臣太祖是谢仁祖外孙,亦不藉殿下姻媾为门户”,凭借与陈郡谢氏的联姻而傲视皇家,就是士族重视婚媾的极端事例。

陈郡阳夏袁氏东晋南朝时的婚媾,也是非常显赫的。《宋书》卷五二《袁湛传》:“湛少为从外祖谢安所知 ,以其兄子玄之女妻之。”湛为袁耽孙,又为谢安外孙,这是陈郡阳夏袁氏与本郡谢氏联姻的例子。《宋书》卷七十《袁淑传》:“袁淑字阳源, 陈郡阳夏人,丹阳尹豹少子也。……至十余岁,为姑夫王弘所赏。”淑为袁豹子,又为王弘甥 ,则豹姊妹为弘妻,这是陈郡阳夏袁氏与琅邪临沂王氏联姻的例子。

南朝高门不藉与皇室联姻为门户,事实上双方联姻即所谓“国婚”仍很常见。《南齐书》卷三三《王僧虔传》所录檀珪与僧虔书 ,遍举檀氏与皇室联姻的人物, 唐长孺先生指出:“从檀珪的话可以知道当时并不轻视‘国婚’。”南朝士族,往往利用与皇室联姻提升其政治地位,陈郡阳夏袁氏中在这个方面,也是颇为突出的。如《宋书》卷四一《后妃传》“文帝袁皇后”条:“陈郡阳夏人,左光禄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袁湛传》:“太祖即位,以后父,追赠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谥曰敬公。”同传大明三年(公元459年), 宋孝武帝诏又称湛“外氏尊戚”。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袁朗“自以中外人物为海内冠,虽琅邪王氏踵为公卿,特以累朝佐命有功,鄙不为伍”,但陈郡阳夏袁氏中也不乏“佐命有功”者。袁涣之后,

袁湛是另一位重要人物。刘宋代晋,袁湛为其开国功臣。笔者以为:魏晋南朝四百年间,正是由于袁涣、袁湛等人的“佐命有功” ,以及袁湛与刘宋皇室的亲密关系,才使其族系即陈郡阳夏袁氏一直维持了显赫的地位 。

汝南汝阳袁氏政治上的发展,至袁绍、袁术一代断绝,已见上述。问题是陈郡阳夏袁氏崛起之后,何以要将汝南汝阳袁氏,纳入自己的族系!我们知道,袁曹之争中的败落,到南朝以后不再被视为士族政治上的污点。而以宰相人数衡量家族地位,则是汉唐之间政治文化的重要传统。上引唐宋诸谱标注三公任职情况,强调“三公令仆”的人数,原因当就在这里。对陈郡阳夏袁氏而言,汝南汝阳袁氏东汉时“四世五公”的经历,已成为其立足于高门之列,尤其是与王、谢诸家较量门第高下的重要资源。正是在此背景下,最晚到梁陈时期,陈郡阳夏袁氏与汝南汝阳袁氏改为同籍,双方最终合流。

唐代留存的南朝谱牒,据《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谱牒类”载,有王俭《百家集谱》十卷 ,王僧孺《百家谱》三十卷 ,《十八州谱》七百一十二卷,徐勉《百官谱》二十卷,贾执《百家谱》五卷,《姓氏英贤谱》一百卷,何承天《姓苑》十卷, 贾希镜(渊)《氏族要状》十五卷。《元和姓纂》所述袁氏世系,大约就是以此为依据编写而成。林宝将袁氏陈郡阳夏、汝南汝阳两支并为一系,当是承袭南朝尤其是梁代谱牒的内容。

本文的结论是:柳芳所谓“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其中袁氏指的只是陈郡阳夏的一支。魏晋南朝易代之际,陈郡阳夏袁氏凭借皇权的庇护,政治地位得以蝉联,并最终压倒汝南汝阳袁氏,成为袁氏的正宗所在。至于东汉时最为煊赫的汝南汝阳袁氏,遭曹操打击而衰亡,魏晋以降,在一流高门的行列中已销声匿迹。南朝后期编纂谱牒,他们就只能附丽于陈郡阳夏袁氏了。

作者:陈 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以上资料与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