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网站首页 | 家谱文章 | 家谱下载 | 家谱查询 | 袁氏图片 | 实用工具 | 袁氏留言 | 袁氏论坛 | 关于我们 | | ||
|
||
|
|||||
| 袁宝璟比较大的捐赠活动 | |||||
作者:资友 文章来源:袁氏家谱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9 ![]() |
|||||
|
1996年初,捐资1000万元设立建昊奖学金; 1996年5月,捐助《行政法学》杂志社30万元人民币; 1996年10月,捐助中国法官教育基金60万元人民币; 1997年,向《中国消费者报》捐助消费者法律援助基金100万元人民币; 1998年,支援抗洪救灾176.8万元; 2000年,捐助宋庆龄基金会50万元人民币; 2003年,为治疗SARS患者和疑似病者免费提供数千平方米房屋。作者:陈杰人 摘自http://news.qq.com/a/20051104/000822.htm 网友评论 http://comment.news.qq.com/cgi-bin/comment_show?srv=news&gid=44&page=3 前景资料: 袁宝璟,辽宁省辽阳市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拥有资产三十多亿,31岁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获得世界传媒集团举办的“世界创业者大奖”,成为我国获此奖项的第一人,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在证券行业有“中国股票第一人”的名号。 2003年11月24日,辽阳警方以“雇凶杀人”为由,将袁宝璟抓获。警方调查认定,1997年,袁宝璟出资雇用汪兴杀人。此后,袁宝璟又雇凶杀死汪兴。 小插曲: 袁宝璟于2005年1月13日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4日,袁案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按照辽宁省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和执行命令,袁宝璟本应于这一天被执行死刑,但就在当天早上,袁宝璟被通知“暂缓执行死刑”。对于袁宝璟逃过此“劫”的解释,有媒体此前称,是因为袁决定向国家捐赠价值495亿元的石油资产而换取一命。不过,卓玛和袁宝璟的辩护人刘家众律师在11月1日接受《公益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那是外界的误会。 “袁案的峰回路转,源于他举报了一起涉及1.2亿港币的高官经济犯罪大案,是辽阳市检察院而非法院的决定,让袁宝璟暂免一死。不过,最终的结局如何,也许有待于对这起案件线索的查证结果。”刘家众律师说。 案情文章: http://news.qq.com/zt/2006/ybjgxsr/index.htm |
|||||
| 文章录入:资友 责任编辑:资友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鄂ICP备05028025号 Powered by:Yuans Web Version 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