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谱牒之中,不仅载世系、记名讳,更藏先人立身处世之智慧与泽被后人之深心。
本篇《先大父甡堂公贤产学产碑记》,乃诸暨端本堂袁氏先辈于清乾隆年间所立之珍贵文献。碑记详述甡堂公为培植子孙读书应试、延师讲学,特设“贤产”二十亩、“学产”四十亩,并亲定规则,条分缕析,从应试盘费到家塾聘师,从学产管理到年终结算,无微不至。尤为可贵者,公以“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为训,勉励后代无论资质智愚、境遇穷达,皆不可自弃于圣贤之书。
今日读此碑记,犹见先公一片苦心。其重视教育、公平公正、长远规划之精神,跨越两百余年,仍足为我袁氏子孙之镜鉴。今原文刊发,标点分段,配以简要说明,以飨族人。愿我袁氏后裔,勿忘先德,继志述事,使诗书之泽、孝义之风,世世勿替。
欢迎各地宗亲阅读、转发与留言,共同弘扬袁氏优良家风。

燝二十议叙明经郡介宾郡志孝行义行
先大父甡堂公贤产学产碑记
先大父甡堂公,于乾隆二十六年,谕森(森:名曰森,字松亭,行“钧”八)父与季父,立“疲守真廉”字号贤产二十亩,曰:“曰庠户”,为两房子孙监、举、贡岁科乡会试及平日薪修膏火之需;又立“守、妇、诲、魄、投”字号学产四十亩,曰:“曰校户”,为两房子孙延师讲学之资。所以栽培俊秀、作养人材,意至深也,泽至渥也。
初,先大父尝诵格言,至“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两语,指以示森曰:“小子识之,汝毋以愚自弃也。人不读书,则义理不明,如瞽者无相,不蹶则止。”尔又曰:“人苟笃志经书,上可以希圣齐贤,下可以谨身寡过,达可以宣力王朝,穷可以友教闾巷。故,虽愚不可不读。吾立贤产、学产以此,汝其勉哉!”或问于大父曰:“贤产为庠生设,并及于举、贡、监,何也?”曰:“所谓贤产者,贤乎其能考校上进也。不读书、不应试,虽庠生不得与,而况举、贡、监乎?读书应试,则举、贡、监一也,何分彼此?”“然则何以处夫给顶、丁忧之不考校者乎?”曰:“是欲考校而不得也,如之何不分?”问者叹服。善哉!斯举议既定,爰命森父及季父曰:“以我言志诸石与谱,凡我子孙永以为例,所有规则田亩並附於后。”父及季父咸受命曰:“男等敢不惟大人严谕是遵?”
乾隆五十九年九月,父及季父追述祖训,命曰森为之记云。
规 则
○贤产原为培植子孙考校而设,故不论文、武、生、监、举、贡,应试者均分,以作盘费。
○生员给顶者、丁忧者与应试者一体均分,有病、父母有病及婚姻大事者同。
○家塾正为笃责子孙读书明理而设,须择文品兼优之师,预年各董事酌议聘定,毋得聊且塞责并从私情滥请。而两房嗣孙无论有无文名,概不得自坐家塾。
○合经、蒙为一馆,每年先生、修膳金共六十千文。
○外间有企仰先生欲进塾附学者,须各房董事公共商酌,毋得私自滥许。
○董事管理学产租谷、收籴,必须秉公办理。先计完粮、修膳,并一切小费,一一登簿,年终结算,毋致侵蚀。如有赢余,公共存放,以备不时之需,不得分拍,亦不得别用。
○“理和堂”厅门前照面楼屋一所,共计正侧五间,供奉栗主,为牲堂公专祠,并作家塾至修葺之用,统归祀内管理。
○学产专为两房子孙延师讲学而设,当年年如是,不废规则,世世勿替,以承先志,毋得妄动私念,以致间断家塾。
(田块字号地址亩分略)
编注:
1、《碑记》作者系端本堂袁氏荫四公义十房晨五十五公三房宜章公江东派,名曰森,字松亭,行钧八,号西林,又号严苑,邑廪生,丙辰恩科贡元,候选教谕,貤赠武德骑尉。
2、甡堂公:名麟徵,字杏书,号甡堂,行燝二十,由太学生议叙乡进士,例赠修职郎,倡修学宫,郡侯郑璧斋聘请介宾,赠额耆年硕德,入郡志孝行义行俱有传。清康熙28年10月18日生,乾隆26年6月13日卒,享寿73岁。配赵氏;继余氏;续施氏生二子:浚、洵,女三:长适州同郭次崖公幼嗣乡饮宾华亭为室,次适水霞张议叙州司马张殿扬公五嗣任鹤为室,三适国学生赵承烈公四嗣士章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