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盯着我,尖尖的光润的三角脸,对视了有几秒钟,也许很短,但也可以说很长,后面的人喊,我才想到堵住她。
我常常看到猎人们背着枪,上后山撵仗,后山我走得最高的一次是到大莓梁顶上,到一个拐弯处,望着通往高处,在红藤和乔木下仿佛一个门廊的道路发呆,我知道猎人们去了那方,打熊。我现在或许离野物很近,但其实又永远不会谋面。那是猎人的专利,让人畏惧又向往。
我听到过一只明鬃羊,从山上跑到庄稼地里来,在包谷林中狂奔,撞破了许多枝叶,流下汁水。狗叫声赶不上它,它没有落到狗牙和人嘴里,最后却累死了,一个月后被发现,成了蚂蚁的食物,让人可惜。我似乎听见了狗叫和明鬃羊急促的呼吸,见到包谷林的旋转晃动,但没有看见它。
熊和明鬃羊完全不一样。如果它突然出现,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世界不会旋转起来,倒会顿时停止。我在心中默念大人教的口漆树身披累累刀痕。对它来说,生存意味着疼痛、受苦和误解,没有自我表达的机会。诀熊是瞎子,你在前面跑的时候,一定要绕弯子,熊不会转弯,就会对直滚下去。这是唯一得救的机会,是一个孩子和那个庞大牲口对面时唯一的优势。
曾经离我最近的野物,是一只毛狗子(狐狸),她被人们从毛狗洞赶出来,这个毛狗洞离姚家很近,靠在熟地边上,按说很多年早该被赶杀了,狐狸能生活在人附近这么多年,是没有道理的事情,生产队出工,多少次大家坐在地头,也就是毛狗洞外头歇息,但是大家似乎没有那份心情,没去理会那个洞,也许是由于那时的狐狸太多。每年除夕,我们一仗小孩子,都要被大人吩咐,一仗到院子东头,一仗到院子西头,大声对着夜吼叫“哦—哦”,哄毛狗子。后来渐渐变成了不用大人吩咐,我们自己吼,再后来变成大人觉得我们不用吼,闹人。直到那一天,好像所有的狐狸终于消灭了,想起来赶杀最近的这窝毛狗子。
我在何家院子的路上玩,是春天,地里零落长起了一些灰叫花、猪耳朵、无儿嫦,星星点点的,盖不住冬天瘦薄的土皮。忽然听到那边喊叫,转头一望,一只狐狸跑过来了,她完全顺着道路,人都说狐狸爱走人的路,跑得好像不是很快,但很迅疾、轻松,也许她命里注定要保持这种姿态,作为一只狐狸,纵然后面有狗的追赶。好像那时还没有狗,还没有人养得起狗,刚刚准许养鸡,我想这是大家想起来赶杀狐狸的原因。
她看见了路上的我,我们的眼睛相遇了。这是忽然发生的事,让人不知所措。她盯着我,尖尖的光润的三角脸,对视了有几秒钟,也许很短,但也可以说很长,后面的人喊,我才想到堵住她。我这个念头一产生她显然就发觉了,轻灵一扭,就从我边上跑掉了,几乎是走掉了,过去了,还回头望我一眼。想起来,她的确是非常漂亮,清润灵动,也许只有蛇,青竹蛇,有和她同样的漂亮。
她那回头一眼,完全像一个人,竟然使我怅然,我想这就是狐狸迷人吧。难怪也叫“仙”,只是落难了。不知她下落如何。以后竟然再也没见到毛狗子,也没听说哪里有了。这样漂亮精致的灵物,大概很难存在的。

总是在哪里会零星出现它们的传闻,关于熊胆和熊掌,如同麝香虎骨一样,成了不寻常的奇特之物。
熊是庞大的,我没见过,最熟悉的是熊胸前那撮白毛,这是他和猎手共同的致命点。如果猎手一枪打不中这个点,倒下的就不会是猎物而是猎人了。直到那一天见到了熊,开始是说何家老二在山上打死了一只熊,像牛那么大,他们两兄弟根本拖不起,只有转来喊队上的人,这样这个熊就要请全队的人吃了。天要黑的时候,我等到河坝里,看见熊从坡上拖下来了,毛耸耸的,一团在地里拖着的毛和肉。我们飞跑起来,等到了近前,熊的头拖在土上,沾了土和血,真是庞大,黑耸耸的,嘴巴闭着,眼睛也闭着。紧就就的,灵魂封闭上了就拒绝打开,只有靠刀砍斧劈。
他真是庞大,我不敢去摸。嘴里莫名地有一丝苦味。我没想到他的伤口在哪里。熊拉到了何家院子,何家兄弟取下了四只脚和熊胆,余下的肉全队分了。妈妈不许我群在那里,我就回来了,没有看见熊开肠破肚和猪一样,但是到了天黑,妈妈端回来了两碗肉汤,是肉,我觉得是一种很新奇的厚重,感到一种人生的意味,也许由于一个庞大者沉默的死亡,我看到的是它的沉默,不是它的反抗,主要是这个,味道倒淡忘了,可能是见到大熊时嘴里的苦味还没消。后来看福克纳的小说,我回忆起了那时嘴里的苦味,是一种亵慢和敬畏混杂的气息,像人们亲眼看着雕像倒塌下来,又没有真的摔碎。
第一次看见活的熊,是在动物园里。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疲惫无力的动物,比躺在地上被人拖着的那头大熊更缺活气。难怪这样的熊会被人加上一个“狗”字。而在山里的熊,猎人却要称作“黑子”,像是一个从家中叛逆的青年。
在炎阳和圈栏的尘土中,似乎有一种疑问,这样的生活是否也值得一活?对于这个无聊得不想移动,有时伸起脖子接游客倒下的可乐的动物来说,答案似乎无可选择,只要活着,就得活。即使是那些关在铁笼子里取胆的熊。与其说是活着,不如说是不善于死。
活的熊还存在,在家乡的山林里,它们变得越来越少,却似乎和老虎有异,固执地不肯消失。总是在哪里会零星出现它们的传闻,关于熊胆和熊掌,如同麝香虎骨一样,成了不寻常的奇特之物。当初那只大熊躺在地下时,人们却完全没想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可以全队开荤。这些东西是被外面的人发掘出来的。他们有想象不到的心思。
前两年回家,遇到一个开面包车的能人。他全家吃着低保,却抽着芙蓉王。“有些穷光蛋,以为低保是给他们拿的。现在的社会,拿低保还不是靠能力。不给我这种人,还落到他们头上去?”
他说到自己的赚钱路数之一,是开着面包车倒卖死熊。“都是领导要的。”关垭子和稻草街检查站的警察都是通的,不会被扣。暂时扣住了,领导的电话立刻会打过来。领导拿去也是再送领导,尤其是熊胆熊掌,自己吃就不合算了。
我怀疑他的熊是从堂弟处来,他们是一条线。堂弟不久前告诉我,他今年子整了一头黑子,买了身下这辆新摩托车。

拿自己的命加上一杆火枪,以后是步枪,换野物的命。这类猎手随着火枪的收缴已经慢慢绝灭了,和山上野物的绝灭,隐约走着同一种步调。
我和堂弟站在千家坪的翻梁公路上,眺望眼前升起的云雾。整个八仙变成了雾海,野物就藏在海里,堂弟也在海里。他当过兵,但在别处,他找不到生活。他的生活只是背着枪,过一段时间上云海中的黑老扒去一趟,就是书上说的原始森林,抱粗的树,熊在树杈上做窝,或者在空心的树干里打洞。上去一趟要十天八天,约着三两剩下的伙伴,扎的有窝点。像熊一样,原始森林还总在哪里剩下一些。在那里,他比上街自在。
他属于那类真正的猎手,不只是打野猪麻羊子完事,而是要押命。拿自己的命加上一杆火枪,以后是步枪,换野物的命。这类猎手随着火枪的收缴已经慢慢绝灭了,和山上野物的绝灭,隐约走着同一种步调。小时候,人家屋里随处是火枪,印象最深的是何家院子里干爷的火枪,除了背手走来走去,他最爱的是打野物,那杆火枪似乎超出了记忆中所有枪杆的长度,挂在墙上差不多遮住一面墙,枪托像一个磨把子。三舅挂在堂屋里的枪,明显没有这杆枪长。
何干爷的二儿子继承了这杆枪,打下那头大熊之后,他还打了很多年野物,直到有天忽然意兴索然,搬家远走了新疆,当时他的枪已被收缴,山上也没有什么可以打的了。我们队上的猎手就这样灭绝了,堂弟却是还剩下的一个,或许是八仙的山大。
堂弟说他看见过豹子,有云豹花豹,还有驴头狼。但他真正打的却是熊。他曾经养猪卖肉,开山场养鸡,都亏了钱。到了季节,他丢下手头要紧的事,上山去打猎。在他的心最里面,他靠熊活着,只要山上还有最后一头熊,他就能活。如果这头熊没了,他会像远走新疆的何家老二一样,成为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人。
或许因为这个,他总要找到最后那头熊。过些日子,站在山下的镇街上,他就闻到了熊的气息,心里不安。熊也嗅到了铁的味道,更深远地躲藏起来。带着仅有的性命,远远离开人世。
前两年,传说化龙山上发现了华南虎。传出消息的是一个老猎人,后来证明是假的。堂弟从来不相信山上有虎。那个东西已经在爷爷一辈绝代了,跟着爷爷那一辈人走了。在堂弟这一辈,最厉害的动物是熊,藏在最深最高处。他和两三个伙伴也将随着熊的绝代逝去,八仙再也找不到一个猎人。
老人说,一猪二虎三熊,小时候一直不解,后来想到猪其实说的是龙。龙从来只是传说,家乡的老虎已经死绝了,只有顶小的时候,在爷爷泡的药酒里看到一小截骨头。就这一小截骨头能治百病,像老板和领导们眼中的熊胆。老人都说老虎是山中灵物,人轻易看不见,死后不倒威。我想到熊在猎人的枪口面前,站立起来,露出胸前致命的月牙,似乎是一种有意的决绝。
有时我觉得,在粗笨的外表下,熊暗中担当了老虎遗落下的灵性角色,是一种山林的使命。
不知它能担当多久。


本文节选自袁凌《我的九十九次死亡》。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转载请与后台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