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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璟死刑案与周永康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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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scn 发表于 2015-8-28 12: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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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璟死刑案与周永康恶政

博客作者:郜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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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万富翁袁宝璟被执行死刑(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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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宝璟被执行死刑的当天,有网友贴出《关于袁宝璟死刑的争论》一文。文中说:“袁宝璟今天已经执行死刑,行刑前大喊有重大案情要检举!!!据说欲检举的是一位省委书记,刚才在新浪上的新闻上还看到,也开放评论,但网友们都怀疑此中的黑幕,我看着看着,不到两分钟,却什么也没有了。新闻稿没有了,评论没有了。这真是咄咄怪事了。整个一个司法的黑幕无疑!!!”

    文中透露说,袁宝璟冤死之前,他的妻子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卓玛为了收集能让丈夫免于一死的证据,不放过每个可以利用的线索和人物。因此遭遇了种种阻拦和险情,有几次甚至还差点丧命。

    生活在恐惧之中,卓玛的身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她夜里常常惊醒,误以为孩子被人偷走,房子被烧,弄得她精神几乎崩溃。不久后,她再次转移了住所,并把孩子送往外地亲戚家寄养。而她自己每天则行踪诡秘,时刻提防被人跟踪暗算。

    然而,即使是所有的信息都反映出对袁宝璟不利,但仍旧有一股势力却时刻谋划着要致卓玛于死地。那是2004年8月17日,卓玛与律师乘飞机到达沈阳桃仙机场,准备赶到辽阳探望袁宝璟。在候机大厅,卓玛发现有人在监视她,一行人不敢停歇,马上乘车去辽阳。他们的车刚驶上高速公路,一辆越野车就跟了上来。卓玛发现那是辆重底盘的越野车,如果与卓玛坐的小车相撞,后者将粉身碎骨,而越野车可能没什么事。

    越野车几次加速靠近卓玛坐的车,但都被司机给甩开了。就在危急时刻,前面出现两辆载重卡车,司机机警地将车开进两个卡车之间,那辆越野车没招了,只好加速离开了。

    在看守所,卓玛见到了丈夫。当卓玛说到自己几次历险的经历后,袁宝璟意味深长地说:“我猜得到会有人对你下手。我的事你就不要再管了,这里面有一些东西我不能说,如果讲出来对你我都没有好处,因为这次有人巴不得我被判死刑,如果他们获悉你知道了事情的内幕,你将招来杀身之祸。卓玛忙问袁宝璟有什么内幕。袁宝璟摇摇头说:“如果我讲出真相,我的亲人有可能受到迫害。但讲出这些话我还是要死,因为对方的势力太强大了,所以,我只能选择沉默。”

    在返回北京的飞机上,卓玛一直在和律师讨论一个问题。在卓玛看来,丈夫真的掌握着一个重大的隐情,如果内幕揭发出来,当属重大立功表现,即使袁宝璟真的犯了死罪,若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法规,法院也许会从轻发落,让袁宝璟捡回一条命。但是袁宝璟宁可去死,也不愿讲出真相,到底是什么事,让他有这么大的顾虑,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呢?

    回到北京后,卓玛的司机开车到首都机场接她。她对司机说:“回原来的家。”卓玛如此设想:如果她真的被人杀害,那么一定会引起司法机关的关注,也许那样就会牵出藏在案件背后的恶势力,反倒能让丈夫放弃顾虑讲出真情挽救自己。那样,她卓玛本人死了也值了。

    藏族出身的虔诚佛教徒卓玛错就错在直到自己的丈夫被处死的前夜还没有放弃对所谓的“司法机关”的幻想,日后已经有人分析说,卓玛所说的“辽宁的某种势力想要袁宝璟的命”当然没错,但在“最高司法机关”接到卓玛转交的袁宝璟对“某省政法领导人”的重要揭发材料之后不但没有因此而下令“刀下留人”,反而是抓紧了了对袁宝璟的死刑“复核”,只能证明当时的中共政法系统不但黑到底了,而且也黑到顶了。

    袁宝璟是辽宁省辽阳市农民家庭出身,二零零二年其母亲在当地去世之后,兄弟们依传统习俗将母亲风光下葬,袁宝璟本人从北京飞回辽宁在省城沈阳是,居然受到了这“某省政法领导人”亲自接机的礼遇。
    袁宝璟被处死前卓玛即对媒体披露说,2002年袁的下葬,“辽宁省委的那位高官”不但亲自接风,而且还特别为袁宝璟和卓玛夫妇安排了武装保镖,驾驶武警牌照的轿车一路护送。当然,其间肯定有不少交易。卓玛当时为求得以周永康等主持的中央政法委能对自己的丈夫“刀下留人”,向媒体透露了她已经将上述事实经历中的详细财务报告递交到“北京高层”,请求“北京高层”将此案情内幕的内容向相关证人核实。

    在卓玛于北京采取行动之前,袁宝璟已经在看守所里被屈打成招。其辩护人之一邬明安教授曾告诉《新世纪》周刊记者,“一开始袁宝璟被关在非正常的羁押地点,也就是辽阳市警犬基地,而且在审讯过程中袁宝璟曾被殴打过,他的身上当时是有伤的。”

    袁宝璟曾说,在一次长达11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警方将他反铐在一个铁凳子上审讯。在拘留所的5天5夜里,警察两人一组换班不分日夜地对他们二人同时进行审讯。在他极其困倦的时候,警察会把他一巴掌扇醒。审讯当中,警察要求他必须按照警察的意思供述,否则,就用矿泉水瓶子砸他,用穿着皮鞋的脚踢他。袁宝璟当庭出示了自称是刑讯逼供导致的右小腿上的伤痕,这个证据一度令旁听的200多人哗然。另外袁宝璟说,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完全明白签字画押意味着什么,但实在是没办法,“我当时在那个假供上签字,就是为了先活下来,然后到法院翻供。”没成想出庭之后法庭居然仅凭他的弟弟“亲口交待”出的一句袁宝璟说的“行了,你注意点”就把袁宝璟认为雇凶杀人案的“主犯”。

    邬明安告诉《新世纪》周刊,“仅仅凭着一句‘行了,你注意点’和袁宝璟的弟弟几句互相矛盾的供词,就断定是袁宝璟犯了雇凶杀人罪太牵强了。”

    袁宝璟本人在法庭上辩称,此话的意思是对袁宝琦杀人意图的制止,意思是提醒其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控方却认为,这个话的意思是提醒袁宝琦在杀人时要注意别出漏子,干得利落些。一审法院显然采纳了控方的意见,并据此做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然而作为当事人的袁宝璟不但坚称警方断章取义曲解了他的意思,说自己从来没有指使袁宝琦杀汪兴,而且坚称自己也从来没有为此提供资金,所以所谓“雇凶杀人”的“雇”字根本就无从谈起。

    邬明安律师说,雇凶杀人要有雇凶的资金,但警方并没有查实雇凶资金的来源。据袁宝璟的堂弟叶袁宝琦供述,杀害汪兴所用的30万元资金是他2001年从北京安定门证券公司袁宝璟的账上提取的,但律师们查证了袁宝璟的资金账户2001年全年的资金支取情况,没有找到这笔30万元资金支取的记录。袁宝琦还供述,他2003年从其父亲袁敬民的资金账户上提取了20万元,但同样也没有找到这笔资金的支取记录。由此可见,当时的袁宝琦也很可能是被屈打成招。而辽宁访方面居然可以仅凭袁宝琦的“口供”就认定袁宝璟是“雇凶杀人”主犯将判处极刑并得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究其幕后原因,就是因为当时辽宁省政法委书记李峰有周永康做后台,所以才有了当时的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是“奉旨办案”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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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uanscn 发表于 2015-8-28 12: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阅读】我国首个被判死刑亿万富翁袁宝璟案与刘汉有关

    2014年2月20日,四川最大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等案件被提起公诉。

    刘汉今年48岁,至少有400个亿的资产,是四川有名的富豪。2001年的时候,他攀上了一个贵人,这个贵人叫周滨。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4470, 17.00, 0.38%)、钢材(3414, 7.00, 0.21%),成了亿万富翁。在此期间,刘汉与大连的老板袁宝璟结下了冤仇。

    袁宝璟是个商业奇才,个人资产上千亿,曾经被称为“北京的李嘉诚”。1996年底,袁宝璟在四川广汉炒期货,将酿酒用的高粱炒到了2000元/吨,刘汉是四川人,当时在海南做生意,规模很大。有四川商人向刘汉求助,希望刘汉回四川炒期货,把高粱的价格降下来。于是刘汉带了大量资本回到四川,他刚开仓做这笔生意,交易所的一个副总就带着袁宝璟公司的老总来找他。这位老总说,高粱的行情是袁宝璟公司做起来的,希望刘汉帮他们一起炒。他承诺给刘汉5万手单子,5000万元现金。刘汉说,“现货1300,你们做到1900,必输无疑”,全国的粮食部门都向四川发高粱,想少赔钱只有赶紧平仓走人。几天后,刘汉介入交易,只做了几个单子,高粱价格大跌。袁宝璟公司不得不平仓走人。刘汉在此项交易中获利2000万元,袁宝璟则损失了9000万元。

    损失了9000万元,袁宝璟并不是很在意,因为当时他的身家已经有几十亿,但袁宝璟的几个下属不服气,其中一个下属叫汪兴,原来是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后来下海跟了袁宝璟。他说:“损失这么大,怎么能咽这口气?要教训教训刘汉,揍他一顿。”袁宝璟答应了,说出口气可以,但要小心。

    1997年,汪兴花了16万元雇了两个杀手,来到成都,等刘汉从酒店出来,刚刚上车的时候,向刘汉开了两枪,但都没有打中。刘汉这人也不简单,很快就知道了杀手是袁宝璟派来的。

    事后,汪兴没有得到袁宝璟的重用,始终处于边缘状态。汪兴觉得受到了冷落,就离开了袁宝璟,想自己创业。袁宝璟给了汪兴100万元,很快就被汪兴赔光了,他又向袁宝璟要钱。几次三番下来,两人终于翻脸,因为袁宝璟不肯再付钱,汪兴威胁说:“你必须给钱,不然的话,我就把你雇佣我杀人的事举报给公安。”袁宝璟的哥哥袁宝琦、堂弟袁宝森得知后,要“办”了汪兴。2003年10月,汪兴被袁宝森用双筒猎枪打死。

    据说袁宝琦要杀汪兴的时候,袁宝璟并不知情,而是在香港,当袁宝琦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的时候,他说“行了,你注意点”。袁氏兄弟被抓后,法院在判决时,以袁宝璟曾经说过“行了,你注意点”这句话为由,认定其有买凶杀人的意图。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

    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即便是杀人偿命,杀一人,有一个被处死也就可以抵命了,为什么要把袁宝璟兄弟灭门?再者,袁宝璟买凶杀人的证据并不确凿,仅仅凭借一句“行了,你注意点”,就认定袁宝璟是主谋,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此外,袁宝璟还曾经委托妻子卓玛捐出了自己持有的一家印尼石油公司40%的股份,总价值约500个亿,希望减刑,但捐献了这么多财产,都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为什么呢?因为刘汉。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当时是国家的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无锡周氏老宅曝光     


    北京富商周滨周家所在的江苏无锡的西前头村现在仿佛成了旅游景点。

      现在刘汉也被抓了,一共抓了36个,在公开的资料上,这个团伙至少已经背了9条人命,重伤过15人。

    江湖上有句话,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说明什么?只要你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留下了后遗症,那么你总有一天要偿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汪兴拍马屁,想给领导出气,动了杀心(这种人是很要命的。当领导的一定要小心这种人,如果手下有这种人,很可能会出大事,给你带来祸患),结果杀人不成,自己被灭口;袁宝璟本人立身不定,汪兴想杀刘汉不是他本意,汪兴被杀也不是他本意,都是身边人作恶,但是如果他信念坚定,不为下属的意志所左右的话,他也不会被判处死刑;刘汉自恃有靠山,能量大,黑白两道通吃,在底下能草菅人命,在上边能官报私仇,最终也没有好下场。

    老子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什么概念?天网是宽阔广大的,看起来很稀疏,但天网是不会漏放一个坏人的。这听起来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因为有个时间问题,你作恶了,如果作恶小,天网不会惩罚你,你有改过的机会,但如果你继续作恶,恶行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那么总有一天会“恶有恶报”。这类似于佛家所说的因果:作恶的,一定会受到惩处,修好行善的,也肯定会有福报。

    我们在企业上班也好,在家庭里生活也好,什么是真正的爱企业、爱家庭?在企业,不要为企业留下暗疴,在家里,不要为家庭和子孙留下隐患,这才是真正的爱企业、爱家庭。如果自己做了对不起人的事情,将来肯定要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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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uanscn 发表于 2018-1-26 21:56:3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永康曾命黑老大照顾其子 暗助黑帮将对手“灭门”》 央视网新闻 2018-01-26

     央视网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消息一出,群众纷纷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顺应民心所向的重大“逐疫”行动击节叫好。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是不法分子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扰民害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台上谈打黑,台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自打自脸,演两面人。
     周永康作为十八大以来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浸淫公安与政法系统长达十年,多次在公开场合大谈打黑除恶,背后却无形中充当着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四川的刘汉涉黑集团了。 刘汉是四川有名的富豪,涉足房地产、矿产、建筑等多个领域,坐拥至少400亿资产。
    当年,刘汉曾被列为公安机关查处名单,随后又从名单上消失。此后,刘汉通过资本运作迅速把产业扩充到外省、外国,建立了矿业帝国、资本帝国。这一切只因在2001年他攀上了一个“贵人”——周滨。 彼时,周滨的父亲周永康由四川省委书记调任公安部部长。
    在四川,周滨看上了一处风景区,后因开发难度大放弃,刘汉知晓后,一个“赔本赚关系”的买卖开始计划。而就在周滨在四川到处寻找项目时,已经调任北京的周永康亲自打电话告诉刘汉,“要照顾好周滨”。
    在这一背景下,刘汉以近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个仅价值几百万的旅游项目。至此,刘汉与周滨相识并进一步开展了诸如水电站开发等项目。 而周滨帮助刘汉干的其中一件大事儿是将刘汉的竞争对手“灭门”。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成了亿万富翁。在此期间,刘汉与大连的老板袁宝璟结下了冤仇。
    袁的下属,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原队长汪兴为了“教训”刘汉,雇凶枪杀刘汉却未能成功,随后,袁氏兄弟被抓。
    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因为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周永康当时已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随后刘汉集团更加的无法无天,在公开的资料上,这个团伙至少已经背了9条人命,重伤过15人。
     2014年2月,刘汉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等案件被提起公诉。2015年2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汉、刘维等5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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